護照戶政所親辦 三月起試行
Posted on 8 二月, 2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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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交部三月一日起將正式試辦「護照親辦」制度。領務局表示,已經協調內政部全國三分之一、總數達一百廿四個戶政事務所,提供護照「確認人別」(確認當事人身分)服務,再委由旅行社代辦。其中新北市所有的戶所與金門、馬祖、澎湖、蘭嶼等離島地區都可辦理。
國人現階段都習慣由旅行社代辦護照,依照領務局的統計,有六成五申辦護照的國人透過旅行社代辦,三成五才是親自辦理,但因護照親辦是美國政府同意給台灣人免簽待遇的重要門檻之一,外交部從去年九月開始就推動試辦護照親辦以爭取免簽。
外交人士透露,台美國土安全部門官員曾召開三天會議,美方認為雙方要先簽訂幾項協定才可進一步洽談免簽,這些協定包括「即時分享護照遺失與盜竊資訊」、「加強恐怖份子資訊交換」、「共同打擊重大犯罪」等。
官員說,除了護照親辦,美簽拒簽率要低於三%及改善滯留不歸情形,都是獲得免簽待遇的門檻,去年台灣拒簽率已降到二.二%,國人赴美滯留不歸的情形本來就不多。
以上文章轉錄自由時報